固定资产的计价是为了便于综合汇总、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正确计提折旧,也是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重要的基础工作。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
(1)原值,又称原价或原始价值。是指企业在建造、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某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等。由于固定资产的来源不同,它的原值确定方法也不相同。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确定其原值。
(2)净值,又称折旧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它反映陆续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尚未损耗部分的价值,即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和累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固定基金”和“折旧”三个帐户分别记录。
(3)重置完全价值,简称重置价值。是指按照当前的生产技术条件重新购置同样的新的固定资产所需的全部支出。
固定资产的三种加价方法,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起着不同的作用。
(1)采用固定资产原值计价,可直接反映国家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额,能反映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依据。固定资产核算按原值计价,便于同企业的生产财务成果进行比较,以利于分析投资效果,考核固定资产利用率,有助于考察企业各个时期技术装备水平。
(2)采用固定资产净值计价,能反映企业实际占用的固定资金。净值同原始价值比,还可一般地了解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以利于企业合理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3)采用固定资产重置价值计价,能把固定资产的计价放在统一的价格水平上,反映固定资产的动态,有助于考察各个时期企业技术装备的水平。
以上第一种和第二种计价方法,是建立在按历史成本计价基础上的。
2.2固定资产全面管理基本要求及管理原则
2.2.1固定资产全面管理基本要求
固定资产全面管理是在公司决策层统一领导下,从纵横两个方面,把固定资产的各个业务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组成分系统、相互交叉的管理网络,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管理制度,确定管理工作程序和信息反馈系统,对固定资产从论证、决策、购置、安装、使用到清理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对固定资产整个寿命周期进行有效的管理,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总体效益,使固定资产充分发挥作用[21]。为此,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2)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3)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5)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6)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7)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