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财物折旧作业量法
作业量法,又称变化费用法。是依据实践作业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办法。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财物价值的降低是财物运用情况的函数。依据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运用情况来计提折旧。假定固定财物本钱代表了采购必定数量的效劳单位(可所以行进路程数,作业小时数或产值数),然后按效劳单位分配本钱。这种办法弥补了均匀年限法只重运用时间,不思考运用强度的特色。
计算公式:
单位作业量折旧额 = 固定财物原价 × ( 1 - 估计净残值率 )/ 估计总作业量
某项固定财物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财物当月作业量 × 单位作业量折旧额
作业量法的缺陷:
首要,同均匀年限法相同,未能思考到修理费用递加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要素。
再次,财物所能供给的效劳数量也难于精确的估计。
最后,作业量法忽略了无形损耗对财物的影响。
作业量法的长处:
当然,由于作业量法本身的特色,在有些情况下运用作业量法反而对比合理。当有形损耗比无形损耗更主要量。或在各个时期财物运用不均衡的。不常常运用,因此其运用程度与商品的出产作业量有关。在这些条件下,能够挑选作业量法。
适用范围:
实践作业中,在运送公司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轿车。某些价值大而又不常常运用或季节性运用的大型机器设备中,能够用作业量法来计提折旧。